二一一、一張名片招來假檢察員
作者:肖遠征      更新:2022-02-18 18:02      字數:4497
  話說王顯耀、夏天參加市民銀行的大水坑經營工作會議結束後,下得山來,就緊鑼密鼓地貫徹起會議精神來。

  這天下午,在湖貝支行行長室,支行中層以上幹部都來了,王顯耀以一種談體會的形式,傳達總行新領導的信息。他說:“我個人的體會,會議總的明確了下半年的指導思想。總的調子比較低,要求自上而下轉到合規經營上來。要把思想統一到總行製定的經營策略上來。申董事長強調的是:研究新情況,解決新問題,作出新貢獻。在用人上要把好關。他反複說:有德無才者難成大事,有才無德者終要壞事。黃鹿行長強調的是:實事求是,強化管理,為長遠發展做貢獻。他提出十六字方針:穩健經營,反腐保廉,優化隊伍,選好幹部。總行領導針對最近市監察部門不斷造訪的被動局麵,語重心長地告誡大家要廉潔自律,不要闖紅燈。並對一些問題定出了政策界限。”

  王顯耀說到這裏,看了一下大家,接著說:“總行對於查處係統內出現的有關案件的政策界限是:在把握相關違紀、違規、失誤、錯誤的分寸時,在性質上、程度上、時效上有所區分。一是,事情是金融服務社時期發生的,還是市民銀行成立以後發生的?前者從寬,後者從嚴;二是,案件是市民銀行成立初期發生的,還是第二屆班子到位以後發生的?前者從寬,後者從嚴;三是,發生的問題是客觀失誤,還是當事人的主觀故意?前者從寬,後者從嚴;四是,要區分一般性錯誤與嚴重錯誤的界限,按照錯誤的程度作出對應處理;五是,對於一般性損失與重大損失,在作出人事責任追究時要有所區別。六是,要客觀、公允地分清是違規、違紀,還是違法犯罪的問題。從上麵的六條中,我們應該看到,時效對大家是最具有約束力的。總行反複強調,從現在起,你就是百分之百地想著銀行,而去幹違規的事,也是要處分的。所以,請大家把總行的意見傳達到全行員工,不要頂風做事。”

  王顯耀講完後,大家進入討論階段,與會人員在組織存款、清貸清息、費用控製、人員培訓等方麵發表了不同意見。

  講到組織存款問題時,王顯耀以少有的語氣設問說:“一個員工如果一點存款都沒有,而服務質量又是這個樣子,支行養你幹什麽呢?”

  會議要求支行每一個中層幹部都要搞一個工作方案給行長備案。

  這天下午,行長室又來了兩個不速之客。他們向王顯耀自報家門後,王顯耀隨即打通了夏天的電話,叫他到行長室參加見麵。

  夏天來到行長室,看到是家樂大酒店的法人代表區大郎帶著一個自稱是他的律師的中年男人,坐在沙發上。看到夏天到來,還是有禮貌地起身與夏天打招呼,兩人忙著把自己的名片給夏天。夏天看完後準備坐下,區大郎說:“夏科長,你有沒有名片,給我一張,我們好聯係。”

  夏天沒有帶名片來,便說:“等一下補一張給你。”

  大家坐下後,區大郎對王顯耀說:“我的家樂大酒店原來隻是到了湖貝金融服務社谘詢了一下貸款事宜,沒想到就給我的酒店貸款了540萬元,這裏麵一定有問題。我要求見見原來金融服務社的老總莊宇,問清楚是誰辦的。”

  夏天聽他說成這樣,便對區大郎說:“區總,你有一個弟弟叫區二郎,是不是?”

  區大郎說:“是。”

  夏天說:“你弟弟來湖貝金融服務社的時候是與黃忠惠一起來的,當時我們三個信貸部的信貸經理在一起辦公,信貸三部的卜經理喜歡開玩笑,把你兩兄弟比作武大郎、武二郎。那次就是辦貸款的時間。後來,你在法院說,你的公章和私章被人偷了做貸款,你不會懷疑你弟弟偷了你的東西吧?”

  區大郎看看比較難說上話,便故弄玄虛地說:“夏經理,我單獨跟你說幾句。”

  他說完就要走到外麵去,夏天看了王顯耀一眼,隻能跟著他出來,並把他帶著到自己的辦公室。

  區大郎並沒有忘記向夏天要名片,說:“夏經理,給一張名片給我。”

  夏天隨即給了一張自己的名片給他。也就是因為這張名片,讓區大郎知道了夏天的手機和科機號碼,從此攪出了兩個多月的是非,讓夏天分心不少。

  區大郎收妥名片後說:“夏經理,我是明人不說暗話,這筆貸款,要麽你們銀行寫一個書麵聲明給我,說這筆540萬元的貸款,家樂大酒店不用承擔責任。要麽我就要上告到省反貪局,到時你們吃不了兜著走,不要怪我翻臉不認人!我告訴你,我在上麵有人。”

  夏天聽他說完,嚴肅地說:“我跟你表明幾點:一、這筆貸款是深圳皇龍國際大酒店3000萬元貸款的其中一部分,它開出了轉抵押和擔保手續。我們銀行斷然不會再寫什麽你不用承擔責任的聲明給你。二、這筆貸款和做這筆貸款期間,究竟誰貪了誰的錢?你要上訴和告狀,是你的權力,我不反對。但是,事實根據你要明白。在國家法律越來越健全的今天,不論你關係再硬,無論是反貪局還是什麽機關,誰都不可以亂來的。就像你在市中級人民法院說的那一套,法官能不能采信還是要重證據的。”

  區大郎看到夏天也是很強硬,又說道:“最起碼的要求,你還是要打一個電話給黃忠惠,叫他跟我配合,我是不會主動打電話給他的了。”

  夏天覺得話不投機半句多,起身對區大郎說:“我們到王行長辦公室去。”

  兩人回到王行長辦公室。區大郎也沒有什麽話講了,他和律師起身離開了湖貝支行。

  待區大郎下樓後,夏天向王顯耀匯報說:“區大郎對我說:‘要麽支行給他寫一個不承擔貸款責任的書麵東西,要麽他就要告到省反貪局。’”

  王顯耀說:“留在我辦公室的那位,也是這麽說。”

  夏天說:“我明確跟他說:‘本行出承諾書不可能,要上告是你的權力,大家用事實說話。’然後,他要求我與黃忠惠聯係一下。”

  王顯耀說:“用他壓壓黃忠惠也好,看能不能把家樂大酒店的貸款先還掉。”

  雖然王顯耀嘴上如是說,但在他的腦海裏卻產生了一連串的問號:“告到省反貪局?難道有什麽證據在他手中?夏天牽涉其中嗎?”

  話說市民銀行總行在全行經營工作會議之後,迅速組織了分赴各支行的調查研究小組,重點調研存款任務、清收舊貸款本息指標、費用核定、利潤計劃等問題。總行安排到湖貝支行調研信貸方麵課題的是總行紀委委員兼計劃處科長的李輝。李輝與夏天和王顯耀關係不錯,在被安排到湖貝支行調查研究的事定下來後,分別給夏天和王顯耀打了電話。在給夏天的電話中,交辦夏天寫好一個自查報告,以便提高工作效率。李輝在電話裏說:“你的報告要寫得充分一點,說不定拿在我手上就是我寫的調研報告了。啊?”

  夏天笑著說:“領導交辦的敢不認真?是活膩了,還是幹膩了?你就放心吧!”

  於是,夏天迅速開展信貸自查以及工作指標測算工作。

  大約上午十一時,夏天的科機驟然響起,夏天拿起一看,科機上寫著:“伍先生科,請即複9052282有急事。”

  夏天隨即用辦公室的座機複過去,問道:“哪位伍先生科我?”

  一個男人接電話說:“啊,夏科長是吧?我是省反貪局的,因為在查一宗案子,現住在東京酒店622房,我想了解一點情況,你能不能過來一下?”

  夏天說:“你們到我單位來不就行了嗎?”

  對方說:“我隻是想提前介入案情,了解一點情況。但又怕被你單位知道後,對你造成不必要的不良影響。”

  夏天覺得他說得合情合理,於是問道:“你要了解的案件跟什麽事有關係的?”

  對方說:“跟皇龍大酒店的貸款有關係的,也就是黃忠惠的問題。”

  夏天知道黃忠惠被政法機關盯過,十有八、九是真有其事,便說:“好吧,我可以過來聊聊。”

  “那麽,我等你。”對方說。

  夏天隨即拿了公文包,開著車來到位於田貝四路北側的東京酒店,上了電梯走到622房門口,敲開門,發現在這個套間裏,有兩個男的好像在這裏住著,在當門的小會客室的茶幾上,放著冠有“廣D省人民檢察院”字樣的32開雙線紙。這兩人中的一個自我介紹說:“我叫李偉,是省檢察院的科長,他叫黃先生,是市檢察院的。我們今天請你來,主要是了解皇龍大酒店3000萬元的貸款問題以及找四個企業續貸的問題。”

  夏天聽出他們知道一點皇龍大酒店的貸款情況,抱著一種“寧可信其有,也不信其無”的態度,覺得客觀公允地介紹一下未嚐不可。於是,在“李偉”做筆錄的同時,夏天介紹了皇龍大酒店貸款的始末。

  介紹完後,“李偉”問道:“為什麽家樂大酒店沒有用錢?”

  夏天從這句話中敏感地意識到,這兩人是與兩天前區大郎來湖貝支行的事有關。便回答說:“家樂大酒店貸款出帳後,家樂酒店自己用支票將錢轉出。對銀行來說,不存在它有沒有用錢的問題。”

  “李偉”又問:“你們的貸款手續合法嗎?”

  夏天說:“黃忠惠這五個企業的貸款,全部在市中級人民法院起訴,四個企業已經接受了法院的判決,就剩一個家樂大酒店。在開庭的時候,區大郎說:酒店的公章被別人偷了,私章不是他的。法院不采信,前兩天他又到銀行說,他的酒店隻是來銀行谘詢貸款的事,結果就被貸款540萬元,你說可笑嗎?”

  “李偉”又問:“家樂大酒店辦貸款的時候,是誰來辦的?”

  夏天說:“是黃忠惠和區大郎的弟弟區二郎親手辦的。貸款手續的合法性問題已經有中院的判決書作根據。”

  “李偉”後來問道:“你們金融服務社原來的老總,叫什麽?”

  夏天說:“莊宇。”

  “他的為人怎樣?”

  夏天說:“我的看法,還是一個老實本分的人。隻是能力上有些不足。”

  “李偉”說:“你能不能幫我提供他的電話號碼給我?”

  夏天說:“行。”說完,拿出通訊錄,將莊宇的手機號碼寫給了“李偉”。而“李偉”也撕下一張印有“東京酒店NOTE PAD記事本”的小紙,寫上他的聯係電話後交給夏天,說:“一回生,二回熟,我們多聯係。”

  夏天接過紙片,看見上麵寫著:

  李 偉:

  手提電話:1392266363

  科 機:9902—164305

  後來,“李偉”說:“還是要請你在這個筆錄上簽字。”

  夏天注意到:“李偉”兩人都沒有亮明他們的身份,按道理來講是可以拒絕他們的。轉而想到:那麽,他們要這個簽過名的筆錄幹什麽呢?給家樂大酒店上訴到省高院作翻盤之用?還是真的作為查處經濟案件用?夏天在腦子不停地思考著,同時,也在認真地看他寫的筆錄有沒有違背自己的真實意思。看完後,覺得他們無論作什麽用途,都不至於對公、對私構成不良影響,才簽上了自己的大名。

  簽完名後,已經是中午一點鍾了,夏天說:“我們一起去吃個午飯吧!”

  “李偉”兩人猶抱琵琶半遮臉,說道:“不用。”

  夏天想:你們十一點才科我,不就是想蹭頓飯吃嗎!於是說道:“我也要吃飯的,你倆就不要客氣了,一起下去吧!”

  三人離開了房間,到了二樓,夏天點了酒菜。這頓午飯,三人共吃了九百多元。

  這兩人吃過飯之後,上到622房間,如法炮製打了莊宇的手機,莊宇不知就裏,聽到省裏調查他,也是主動來到東京酒店,入得622房,看到兩人像模像樣的問話,以為真有其事。坐下後,手腳竟然不停地打顫,嘴上說的也是語無倫次。

  這兩人看到是個軟柿,更加變本加厲地恫嚇一通。

  漸漸地,莊宇想起了夏天的存在,覺得要由他去應付這種局麵。於是對他倆說:“我已經離開銀行了,手頭上也沒有資料,對幾個貸款企業的情況也沒有多少印象了,你應該去湖貝支行找夏天,五個企業都是他經辦的。”

  這兩人認真地說:“以你的名義寫一個材料給我們,至以你是不是與夏天商量,或是向他借資料,我們就不管那麽多了。”

  莊宇點頭答應後,離開了東京酒店。

  這兩人也怪,看到莊宇離開了酒店,立即收拾行裝,撤離了622房,而下了一層樓,住上同一酒店的522房。仍在做著他們的調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