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收典韋
作者:東一方      更新:2021-11-27 22:55      字數:2448
  一群咒罵王家的人,對偌大的王家來說不足為懼。王家立足廣縣,這麽多年了,也不是沒被人罵過針對過。然而有劉梟撐腰的百姓,他們的咒罵,他們的一舉一動,都讓王鈺和王瑾尷尬,因為王鈺和王瑾難以還擊。

  柳承等人卻是暗自慶幸。

  得虧先前改換門庭支持了劉梟,如果死死和王家綁在一起,說不定他們的名聲,也要跟著王家一起臭大街了。

  誰都清楚王家的名聲毀了。

  “肅靜!”

  劉梟大喝一聲。

  大堂上,頃刻間安靜了下來。

  劉梟的威望在百姓中,尤其是在這些飽受傷害的百姓中,有著絕對的威望。因為有劉梟的存在,他們才能申冤。

  場麵安靜,鴉雀無聲。

  劉梟目光落在王朋的身上,道:“王朋,你謀害無辜、賄賂官吏、奸淫女子等……一樁樁,一件件,可謂罪大惡極。你心思之歹毒,不殺你,本官無法向廣縣百姓交代。不殺你,本官無法向朝廷交代。不殺你,本官枉為一方父母官。本官判你死罪,立即執行。”

  相比於隋唐時期的刑法,這時代的死刑執行並不難。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官員的安排。

  漢代時期,死刑複核剛剛起步,而且僅僅隻是對朝廷的高官起作用。俸祿二千石以上的官吏,被處死前,得上奏皇帝,需要皇帝的複核。

  到隋朝時,確立了死刑的三複奏製度。即行刑之前,要三次奏報皇帝。因每起死刑案件,都要複奏三次,故稱“三複奏”。

  《隋書刑法誌》記載:“開皇十五製:死罪者,三奏而後決。”即通過三次奏請才能決定是否最終處以死刑。

  到唐朝時,唐太宗修訂完善了三複奏,規定了“三複奏”和“五複奏”兩種。即地方的死刑案件適用“三複奏”,京師的死刑案件適用“五複奏”。司法官員不奏而擅刑者,會被處罰。

  《唐六典刑部》記載:“對刑殺之人,死前一天允許複奏兩次,執行死刑當日仍可複奏一次,盡量避免錯殺無辜。”

  如今這時代,劉梟是廣縣的縣令,便掌握生殺大權。

  劉梟要處死王朋,無人能阻攔。

  王朋聽到處死決定的瞬間,腦子變得一片空白,雙腿酸軟,直接癱倒在地上。他倒在地上後,手都輕微的顫抖著,看向王鈺,求救道:“祖父,孫兒不想死,孫兒還沒活夠的。”

  他的聲音都帶著顫音。

  王鈺握緊拳頭,渾濁的眼中充斥著血絲。他布滿褶子的臉上,也同樣布滿了不甘。王朋就算再頑劣,再殘暴,畢竟是他的孫子,是王家之人。

  他不能看著王朋死去。

  王鈺思慮著,想要挽救王朋的性命,不讓王朋被處死。

  劉梟卻在打量王鈺父子,如果王鈺和王瑾跳出來阻攔,情況就更好了,有利於他進一步的打壓王家,令王家的聲望跌到最低。

  “老夫……”

  王鈺話剛說出口,但氣急攻心下,又是一口血噴出來。

  這一回又昏死過去。

  王瑾連忙攙扶著,把王鈺交給侍從,然後看了眼求救的王朋,再看了眼一臉期待的劉梟。很顯然,劉梟等著他出手,等著王家介入,以便於尋找機會對付王家。

  不能給劉梟機會。

  王瑾心中下了決斷。

  眼看著兒子苦苦哀求,但王瑾鋼牙咬緊,果斷的道:“劉縣令,小兒犯罪當誅,在下認了。在下隻求小兒死後,能為他收屍。除此外,小兒所侵害的人,王家將給予足夠的賠償。雖然是遲來的賠償,也算是王家的一份心意。”

  劉梟道:“準了!”

  聽得王瑾的話,劉梟高看了王瑾一眼。關鍵時候,王瑾能放得下,倒也有些魄力。不僅如此,王瑾主動拿出錢財賠償,又杜絕了劉梟勒令王家賠償的由頭。

  還算是有些魄力。

  可惜王瑾太過於驕傲,過於自負。否則,劉梟今天也不會如此輕鬆的取勝。

  “告辭!”

  王瑾帶著王鈺等人,轉身往外走。隻是他再無之前的意氣風發,背脊都有些佝僂了。

  劉梟下令道:“來人,將王朋拖下去絞死,留其全屍。”

  士兵進入大廳,拖拽著王朋往外走。王朋大吼大叫著掙紮,但在士兵的拖拽下,王朋的力量無法擺脫,很快被拖出去執行絞刑。

  劉梟又吩咐士兵釋放王家的護衛,再安撫受王朋侵害的人,和顏悅色的說道:“接下來,你們去王家領取賠償。如果王家賠償的數額不滿意,可到縣衙來找本官申訴。”

  “謝大人。”

  眾人紛紛道謝。

  所有人看向劉梟的眼神,都充滿了感激。他們得到一筆賠償是小事,最重要的是王朋被繩之以法,他們的冤屈得以伸張。

  百姓離開了。

  大廳中,隻剩下周麟、柳承等清流名士和典韋。

  劉梟目光掃過眾人,說道:“諸位,王家的事情已經審結,祝家的事情也告一段落。但本官治理廣縣,卻才剛剛開始,接下來,還仰仗諸位能協助。”

  “願為大人效力。”

  周麟、柳承等人齊齊開口。

  有了劉梟的話,柳承、嶽望等人才不再擔心。因為劉梟剛才的話,等同於接納了他們。有劉梟在背後撐腰,他們才不怕王家的反撲。

  周麟、柳承等人離去。

  大廳中,隻剩下典韋和劉梟。

  典韋神色感激,他雙手抱拳,感激道:“劉縣令的恩情,典韋沒齒難忘。他日劉縣令若有差遣,隻要一句話,典韋赴湯蹈火,在所不辭。”

  劉梟讓典韋坐下來,麵色嚴肅,沉聲道:“典韋,我看你有一身武藝,又頗有俠氣,是個有本事的人。你可願意留在廣縣,為我效力?”

  典韋驚訝道:“縣令不嫌棄我出身嗎?我是遊俠兒出身,更殺過官吏。”

  劉梟是皇室宗親,是朝廷命官,出身尊貴,身份高高在上。他則是遊俠兒,甚至還殺過朝廷的官吏,手上留著命案。

  雙方身份,有巨大的懸殊,劉梟未必看得上他。

  對劉梟,典韋很佩服。

  年紀輕輕,卻有手段,有魄力,更輕輕鬆鬆收拾了王家,著實厲害。

  劉梟聽到典韋的話,知道招攬典韋也意動了,正色道:“英雄不問出身,你有能力有本事,我自然需要。我剛到廣縣,正缺少典兄這樣的人。”

  典韋心中下了決心。

  他蹭的站起身,走到大廳中,推金山倒玉柱般撲通跪下,斬釘截鐵說道:“卑職典韋,拜見主公。”

  他直接認劉梟為主。

  亂世中,擇主是很正常的情況。隻是認主後,似典韋這般遊俠兒出身的人,以忠義為先,他們的效忠,便是生死不棄,是一輩子追隨。

  劉梟心頭大喜。

  他身邊有了典韋這樣的高手,以後疆場衝陣,甚至是他的安全,就得到了保證。

  劉梟站起身,親自把典韋攙扶起來,微笑道:“典兄請起!”

  兩人的君臣名分抵定,典韋站在劉梟的身旁,神情多了一抹恭敬,眼中也有一抹喜色。事實上,對典韋而言,他跟著劉梟便等於有了出身,不再是四處流浪的遊俠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