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2 章
作者:
卿雲天 更新:2021-11-10 08:25 字數:3296
“真是嚴謹的作風,調查員先生。”玻利瓦爾客套的吹捧兩句,雖然臉上沒有絲毫笑容,但認真的表情反而讓人覺得他就是發自內心的稱讚,“感謝您如此周到詳細的檢查。我之前聽說很多案件都是通過腳印、指紋皮屑DNA之類的證據成功破案,不知道這一塊您有什麽發現?”
“那些電影裏麵還是誇張了啊。”另一個調查員尷尬地笑著接話,“單是說腳印一點,這裏是衛生間來來往往的人不知道有多少,到處都是腳印以及指紋,周圍環境增加了不少檢查難度。”
“而死者的身上的確也有不少指紋和皮屑殘留,主要在外麵穿著的西裝上,一會兒我們會申請做DNA對比和指紋檢驗。不過不要抱太大希望了,有四五種不同的指紋和皮屑,我們可以合理推斷是今天內,湯姆森先生和其他人爭吵推搡的時候剮蹭上的。”
“不如指望一下魯米諾血液檢測。看看大家衣物和手上有沒有血液殘留。”調查員說,“畢竟死者掙紮幅度這麽大,總是可以在凶手身上留下什麽痕跡的吧?”
將案發現場的初步采樣做完之後,其餘的調查員又開始以此為中心店向外輻射尋找其他可能被凶手丟棄的證物。
警員在接下來的時候又反複盤問了沒有不在場證明的幾個人,等待調查員的檢測出結果。
“詹姆斯,你也沒有思路麽?”朱蒂趁著大家注意力不在自己身上的時候偷偷問道。
“……沒有,”詹姆斯皺著眉毛,“現場太複雜了。我估計凶手是衝動作案,所以可以確定是仇殺,但所有的嫌疑人都和死者有糾紛。”
詹姆斯說著又走近衛生間,再次觀察洗手台上麵殘存的血跡。上麵一共有兩個比較完整的直角形血痕。就是台麵的平行位置和垂直向下的位置都有血液殘留的那種血痕,可以判斷這兩塊位置就是死者生前遭受撞擊的兩個地方,不過兩個位置相差有些遠,大概有盡二十厘米的距離。
詹姆斯試著模擬了一下凶手行凶過程。凶手一手抓住對方的脖子,一手固定住對方的手或者腦袋什麽的位置,將他狠狠對著洗手台的方向撞過去。血液四處濺落,可能會沾到凶手的臉上皮膚上以及衣服上。
但死者的傷口主要是在後腦勺的位置,而且按照形狀來看,沒有因為腦袋晃動導致的傷口不規則撕裂和劃痕。所以凶手的第二隻手多半是固定住了死者的頭。
但這就無法解釋為什麽死者手上的血液如此完整,難道死者受到襲擊的時候兩隻手什麽也沒有做,既沒有下意識伸手抱住頭,也沒有去攻擊掐著自己脖子的凶手?
“做過藥物殘留檢測了嗎?”詹姆斯問一遍站著的檢測人員,“我懷疑凶手是先使用藥物將死者迷暈或者陷入半昏迷的狀態之後再行凶。”
“是,長官。”那個檢測人員一愣,連忙進行新一輪的采樣。
“還有那些嫌疑人所有人隨身物品,以及附近的垃圾桶和塞在不起眼角落裏麵的東西。都要仔細搜查一下。”詹姆斯不緊不慢地指使著那些探員。
“看起來詹姆斯先生是胸有成竹了。”玻利瓦爾路過的時候剛好看見這一幕。
“羅薩萊斯先生,您也在好奇凶手的做法嗎?”朱蒂看了一眼這位格裏德總裁,也沒有對他在案發現場轉來轉去產生任何疑問,而是隨口問了一句。
“啊,這位FBI小姐,”玻利瓦爾剛剛被迫近距離看了屍體,心情非常不好,語氣冷淡,“我一點都不好奇,我也沒有那麽好的腦子可以發現凶手是誰。”
“我隻是跟過來看看你們有什麽進展的。希望你們能快點破案,為我的員工洗清嫌疑。”
朱蒂臉色頓時窘迫發紅,連連道歉說放心,他們會盡快解決問題的。雖然有些稚嫩生硬,但打太極和推卸責任的話術一句都沒有落下。
對於這種話聽得多了的玻利瓦爾不置可否,甚至覺得這位朱蒂小姐還是年輕。那些老油條子可是連臉都不會紅一下。
米利堅的破案率聽說隻有百分之六十。
這次的事件人太多證據又幾乎沒有,應該是大多數警察最為頭痛的一種案件。
一擊致命,將證據迅速一扔銷毀掉,混入人群中不見。
“所有人的衣服上沒有發現魯米諾反應。”
“手部也沒有任何魯米諾反應或者血液殘留。”
隨著一個一個不好的消息傳來,FBI和警察的眉頭也越皺越緊。
“報告!長官!我們在艾薇小姐的背包裏發現了裝有可疑液體的噴霧。”
“初步判斷應該是某種鎮定噴霧!”
“那是我用來防身用的。”艾薇連忙解釋道。
她慌亂的漲紅了臉:“那是我媽媽特意給我的防狼噴霧!和這件事情無關!”
那個警察將信將疑地將她的解釋記錄下來。
“我們對於湯姆森先生的屍檢結果也出來了,沒有可以化學物質殘留,心肺和大腦的血氧取樣結果如下……”
“初步可以判斷,死因是大腦缺血,可能是頸部動脈竇被壓迫到了的原因。”
“報告!我這裏有重大發現!”
負責現場周圍搜查的警察興奮地宛若春天到來了一樣,歡快地跑過來,全身上下透露著可以結案了的氣息。
“周圍的垃圾桶裏找到了一雙染血的一次性手套,另一個靠近項目部辦公室的垃圾桶裏麵發現了一塊帶血的手帕!這兩個物品上麵的血液檢測都符合湯姆森先生的情況。”
“並且在上述物品上檢測到了溫斯特先生的皮屑和唾液殘留!”
“溫斯特先生!你有什麽可以解釋的嗎!”為首的警官厲聲喝問道。
“!!!”
溫斯特全身一顫,不可置信地瞪大眼睛:“什麽!”
“就是你,因為項目糾紛,將湯姆森先生騙到衛生間,然後用手帕和一次性手套避免了血液沾染到自己身上。但你怎麽知道,哪怕是清洗過的手帕!上麵無數絨毛和縫隙也會殘留著你的DNA和唾液!”
“溫斯特先生!你被逮捕了!”那個警官一揮手,其餘的探員一擁而上將溫斯特抓住。
“不不!我的手帕在今天中午吃飯之後,就丟了!我以為是不小心忘在餐廳、被服務生當做垃圾扔掉了!你們不能這麽草率地逮捕我。”溫斯特氣得臉都漲紅了,“我會讓我的律師投訴你們的!”
“你們這是汙蔑!”
“一定是凶手偷走了我的手帕來陷害我的!”
聽到這句怒罵後,警察們並沒有受到影響,態度強硬地製住他,甚至情緒激動的新人手已經放在qiang托的位置了。
在米利堅對待警察如此暴躁,你怕不是老壽星上吊,找死哦。
為首的警長一臉‘我見過的嫌疑犯多了’的表情:“你不要狡辯了。手帕那種私密的東西你竟然會被人偷走嗎?如果凶手想要陷害你,為何還要將它清洗一遍?為何不留在現場直接誣陷你?”
“分明就是你在說謊。這也符合衝動殺人的特征,隨手用自己能夠找到的物品遮掩痕跡,然後往哪裏一扔裝作自己東西被偷了的樣子。”說著,警長得意地摸摸胡子。
“不過這一招的確比把證物放在身上要聰明一些,至少能混淆視聽。”
“不可能!我離開的時候湯姆森還是活得好好的,這一點拉斯可以作證!之後他和德克斯見麵,還可以給瑞秋打電話!”
“你之前不是說過,下午三點四十後,獨自一人待在辦公室?”警長完全沒有被問住,倒是比柯南裏麵的一般警察多了幾分機智,“你沒有不在場證明!”
“你完全可以在被害人打完電話後再次偷偷繞回來。利用我們的思維盲點,以為見麵一次就不會再見麵這一點,來避開嫌疑!”
“實際上你在湯姆森給瑞秋打完電話之後又在樓道間攔住對方,將他騙到洗手間殺死!”
警長一頓侃侃而談,聽得周圍的探員連連點頭。
這個推理乍一看還挺是一回事的。
玻利瓦爾第一次見到這種操作,就這樣瞪著眼,看著他們爭吵。
溫斯特憤怒的反應不似作偽,反而是一直在角落裏站著的德克斯臉色大變,在聽到警察說出那個作案手法的時候就不對勁。
他走到放證物的地方,細細打量那一雙透明手套和手帕,思索目前所有的線索。
溫斯特的手帕可能是真被偷或者被他人撿到了。
凶手行凶的時候使用的應該就是這一雙手套和手帕,隔開自己和受害人。
周圍的血跡散落十分淩亂,警察猜測凶手襲擊湯姆森先生的時候,受到了不少反抗。
但這就與另外兩點事實矛盾了:
一、在場的人都沒有被檢查出來血液反應。凶手是如何避免自己沾染到死者的血液的?僅僅用那麽小一塊手帕?
二、湯姆森手上的的血跡比較完整,僅僅是食指中指和大拇指沾染了一部分,並且沒有發現手指剮蹭血液的痕跡。這似乎代表著湯姆森的手部一直是靜止的,沒有做出什麽有效的回擊。
什麽樣的反抗手不會動?
或者,可以推翻之前的觀點。湯姆森沒有做到反抗。
那,腿部的血跡又是哪裏來的?
難道隻有腳動了,手卻沒有動?手沒動又如何沾上的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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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興趣的小夥伴可以猜一猜真相。
線索到這裏基本都放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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