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敲擊殿堂鼓
作者:殷鳳林      更新:2021-11-07 01:35      字數:2995
  九雲越想越氣,發生了這麽多的事情,竟然都是與司徒府上的人脫不了幹係,肯定是那司徒俊文父子兩個人,有心致我們家於死地,如果任由小人踩踏下去,我們必然是死路一條。

  世上的人有時候遠比妖魔鬼怪還要凶狠千萬倍,有什麽謙謙自詡的善良人,其實就是一個笑裏藏刀,表裏不一的小人,誇誇其談,逢人講人話,逢鬼講鬼話,所以說逢人隻說三分話不可全拋一片心,弄不好自己的一片良心全部都交給了狗兒子了。

  大理寺外有一個中年婦女,一邊流著眼淚,一邊嚎啕大哭,雙手舉著鼓槌使勁的敲打。

  咚咚……聲音響徹整個大理寺,堂中的大理寺少卿諸葛顏子:“是誰?一大清早的就來敲鼓,明堂出去看看,究竟是發生了什麽事?”

  李文中字明堂,他雙手拱起來叩拜:“是,大人。”

  李文中走到大理寺門外,見到一個女人手裏麵拿著鼓槌正在使勁的敲打:“夠了,大清早就來敲,衙門是你家的,真是不知道你們這些人,一點分寸也沒有,知不知道你這樣一敲,驚動了我家大人了。”

  那女人回過頭就噗通跪了下來:“青天大老爺明鑒,你要給奴家做主呀!昨夜我家四了三個人,死得不明不白的,難道大人要袖手旁觀,任由那些壞人胡作非為嗎?”

  李文中聽後覺得奇怪,的確有些蹊蹺,天子腳下難道還有人膽子大到不要命的地步。

  那女人含情脈脈的看著李文中,粉色臉蛋上淚水不停的流,瞧瞧這個小女子哭得如此撕心裂肺,莫非真的是有什麽天大的冤枉之處。

  :“好了,好了,有什麽冤枉之事,找我們家大人說去。”

  那女人站了起來,跟著李文中進了大理寺門口,一塊大匾額上寫著“光明正大”堂上坐著一個人,身穿麒麟袍大衣,頭戴烏紗帽,一眼直視著那女人。

  李文中即刻低著頭輕輕:“有沒有點眼力見?這就是我們大人,還不快點跪下。”

  那女人倒也聽話,見了大人隻可跪下,雙手伏地低著頭,輕言細語:“大人啊,奴家一家人真的是冤枉啊!還請青天大老爺為奴家做主呀!”

  諸葛顏子咳嗽了一聲:“嗯,好的,有什麽言辭盡管說出來,本府一定會為你打開一扇窗,才對得起本府頭上的這四個大字。”

  那女人聽後依然是搖著頭:“大人,隻怕是此事需要蜀山派的人才能夠查的清楚呀。”

  李文中聽有些不耐煩了:“瞧瞧你說的這是什麽話?難道我家大人就不會查案了嗎?你意不憑想想我家大人能夠擔當此職位,是憑空而來的嗎?”

  那女人昂起頭來,流著眼淚:“奴家不是這個意思,隻是奴家相公回來的時候,好像是沾染了一些不幹淨的東西,所以還請大人明鑒。”

  諸葛顏子聽出來了一些端倪:“看來小娘子說的事情,的確是有些蹊蹺,本府辦理的案子,都是一些特大案子,上至皇親國戚,下到流民賊寇,樁樁都是關於損害國家的重案。”

  李文中接著道:“對了說了半天還不知道你是什麽地方的人?”

  那女人應答:“奴家家住京都城西門,玄武大道王家灣那邊,丈夫姓劉,名柯震,奴家姓皇甫名秀蓮。”

  李文中聽後疑惑了:“那麽皇甫榮光是你什麽人?”

  皇甫秀蓮低著頭輕言細語的說道:“是……家父。”

  諸葛顏子聽後有些覺得奇怪,那皇甫榮光是夏唐國“車騎將軍”地位顯赫,這個女人看上去唯唯諾諾的樣子,舉止投足間,也不像一個會說謊的人。

  此刻門外又有敲鼓了,皇甫秀蓮回過頭看著門外,這個隻不過是一個下意識的回頭,其實離門還很遠。

  諸葛顏子覺得這件事情不是自己想的那麽簡單:“看來門外敲鼓的人與秀蓮是為一個目的來的。”

  李文中指使了衙役去迎接,此刻大理寺裏突然傳出來了一聲陰笑:“嗬嗬……哈哈……我要你全家的命。”話音才落就消失不見了。

  諸葛顏子聽後覺得非常奇怪,這是個什麽東西,竟然如此不知道廉恥,他走了下來欲問:“這是誰的聲音?陰陽怪氣的。”

  李文中輕言輕語的告訴他:“啟稟大人,這是鬼祟之聲,非人類之聲,希望大人明鑒。”

  諸葛顏子聽後大吃一驚:“這些狗東西真是不要命了,本府還想讓他們去見識一下,什麽叫灰飛煙滅。”

  那聲音又來了:“哈哈……好大的口氣呀,別說你一個不如流的大理寺少卿,就算你的上司來了,老子也不把他放在心上。”

  大理寺卿此刻才慢慢悠悠的走了出來:“到底是哪裏來的妖怪,竟然口出狂言?”

  此刻沒有什麽響動了,殿堂之中一片靜悄悄的,大理寺卿又問:“這……究竟是怎麽回事啊?”

  諸葛顏子拜道:“大人,你的侄女有冤情要說,下官暫時也不知道要該怎麽說。”

  “皇甫嵩”字“儀榮”是皇甫榮光的大哥,兼職“禦史中丞,”他底下頭一看,原來還真是秀蓮呀!唉這個姑娘從小就不聽話,常常在她外婆家,後來長大了卻慢慢的疏遠家裏麵的人。

  古往今來天子置三法官,殿中置一法官,禦史置一法官及吏,丞相置一法官,”後世“三法司”之稱即源於此。

  漢代以廷尉、禦史中丞和司隸校尉三個司法機關的會議,稱三法司。重大案件皆由三個機關共同審理。

  宋代審判權主要由大理寺、刑部、禦史台共同行使。

  唐代是中國封建法律的高峰,在中國古代法律發展史上起了重要的典範作用。唐代審判權主要由大理寺和刑部共同行使。宋初沿襲唐製,在中央,審判機構為大理寺。對大理寺判決的複核機關為刑部。宋太宗時在宮中設置了審刑院,將大理寺、刑部複核的職權歸入審刑院。宋神宗時,又恢複大理寺與刑部複核的職權。除大理寺、刑部之外宋代還設有禦史台,除享有監察權外還享有對官員犯法的審判權,故宋代審判權也主要由大理寺、刑部、禦史台共同行使。

  元代審判權主要由大宗正府、刑部、宣政院行使。

  元代審判機關是大宗正府,大宗正府掌握審判職權。此時刑部主掌司法行政與審判,部分的行使審判權。由於在元代僧人享有特殊的權利,故元代的審判機關還包括宣政院,是主持全國佛教事務和統領吐蕃地區軍、民事務的中央機關,行使對僧人僧官刑事、民事案件的審判權。所以元代審判權主要由大宗正府、刑部、宣政院行使。

  明清兩代以刑部、都察院、大理寺為三法司,遇有重大案件,由三法司會審,亦稱“三司會審”。

  ⒈明代審判機關合稱“三法司”即刑部、大理寺、都察院。明代刑部替代大理寺掌管主要的審判業務。大理寺成為慎刑機關,主要管理對冤案、錯案的駁正、平反。都察院不僅可以對審判機關進行監督,還擁有“大事奏裁、小事立斷”的權利。“三法司”之間一定程度上體現出了職權分離、相互牽製的特點。

  清代承襲明代三法司體製,審判機關仍為刑部、大理寺、都察院。但此時三機關的職權與明代大不相同。清代的刑部仍為中央審判機關,但職權範圍遠遠超過明代,不僅享有審判權,還享有複審與刑罰執行的權利。清代的大理寺地位遠不如前代,其職責主要是複核刑部擬判死刑的案件。都察院是法紀監督機關,既審核死刑案件,另外參加秋審與熱審,還監督百官。由於外省刑案統由刑部核複,不提交會審者,院寺無由過問,應會審者亦由刑部主稿,在京訟獄,無論奏谘,都由刑部審理,故三法司中,部權持重。

  曆史淵源

  清製,凡大辟(死刑),禦史、大理寺官會同刑部司員覆核,稱“會小三法司”。錄問既畢上報長官。再由都禦史、大理寺卿與刑部尚書、侍郎複核,稱“會大三法司”。三法司將審核結果,奏報皇帝,由皇帝召大臣覆按後執行。

  清朝的地方行政機構一般可分為省、府(州、廳)、縣三級。

  省一級的最高軍政長官為總督、巡撫。總督和巡撫在明朝都是屬於都察院的差遣職官,在清朝則成為正式的地方高級官員了。

  總督一般管轄兩省至三省,但四川總督就隻管四川一省。總督例兼兵部尚書和都察院右都禦史銜,這就使他掌握了數省的行政、軍事、監察大權。總督又可稱為“製軍”、“製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