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九章 版權
作者:吾道長不孤      更新:2020-03-25 23:23      字數:3477
  “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王崎抬起手,指了指天邊黑色的月球:“你看,我隻是個有辱斯文的工匠——而我這次的活兒,就是把那隻巧手給做出來。”

  這話一出,宙弘光就搖搖晃晃的走了兩步。他隻感到天旋地轉。但是,他瞬間就站穩了身子,問道:“這就是格物……這就是格物?哈哈哈哈哈哈……原來在你眼中,我們也屬於‘物’嗎?”

  王崎指了指自己:“我自己都是‘物’呢。”

  宙弘光眼中居然煥發出了新的神采:“原來如此……這一切都在你的預料之中?”

  王崎笑了:“隻不過是有一些預想,覺得文道多少也應該給予一些反應罷了。”

  “你這麽肯定,文道一定會給予你想要的‘反應’嗎?”不知為何,王崎明明是斬斷了毓族的一條坦途,但是宙弘光卻絲毫沒有文心破碎的跡象。正相反,這個年老的外星文人,身上爆發出了新的生機。

  他是文人。

  “文學的終結”對他而言,確實是滅頂之災。

  但是,也是機遇。

  或許,就是跳出過去的世界,抵達新境界的機遇。

  老者指著月球,道:“誠然,那裏麵的詩句,近乎無窮無盡。但是……這裏麵的絕大多數,其實都沒有被毓族閱讀吧?”

  “你們想要閱讀隨時可以閱讀啊。”王崎眨眨眼:“以長生者……也就是你們聖人的手段,去趟月球並不難吧?”

  何止是不難?王崎在月球上發現過無數介於“垃圾”和“文物”之間的東西——在毓族文人看來,自己的月球,根本就是踏青的好去處。

  “但是,它們現在沒有被閱讀過,毓族完全可以當它們不存在……”

  “它們存在被閱讀的可能性,所以文道沒辦法當它們不存在。”王崎笑了:“如果非要等其他人讀了之後,文道才獎勵文氣,那文章落成之時的異象,不久成笑話了嗎?”

  “那是文道的規則……”

  “所以,左相大人是要擺脫文道的規則嗎?”

  王崎直白的詰問刺入宙弘光的新龍。年老的毓族張開嘴,想要說什麽,但是卻隻是吐出了一股空氣。

  什麽也沒有。

  毓族是不能離開文道進行創作的。五十三萬年來,所有的創作都是“文道”。

  實際上,此時此刻的宙弘光已經明白了什麽,可他也不敢說出口。

  即使是真相,他也不敢冒天下之大不韙。到時候,說不清就是整個遇阻對他的攻訐。

  王崎看著宙弘光的目光帶上了一絲憐憫。他眼神掃了掃周圍,似乎是看空氣。

  但是宙弘光明白。他目光所及的,是眾聖的感知。

  ——明白了麽,你們隻是在娛神。

  ——五十三萬年,你們所有的行為,都是在取悅“文道”。

  ——文道的規則不一定是“文學”的規則,但是毓族在如何喜愛文學,也隻能依賴文道的規則。

  他仿佛理解了王崎的目光。

  一瞬間,宙弘光所有的困惑所有的雄心以及所有的緊張都一掃而空。取而代之的,則是前所未有的哀傷。

  如果是往常,他會將這種哀傷寄托在詩歌上吧。但是,他已經沒辦法寫詩了。不是不想寫,而是不想寫。

  這就是毓族的命運。

  哪怕在心靈上,他跳出了過去的桎梏,但是對於整個種族來說,卻沒有多少的意義了。文道不給予文氣,那麽這一重“超脫”就不存在意義。

  “五十三萬年,其實你們隻搞懂了文道的一條規則——相同的文字,不會兩次賦予文氣。”王崎道:“這在你們看來,是理所當然的吧?”

  “難道說不是嗎?”子虛易愣了。

  “當然……不是。”王崎笑了,他第一次發出無節製的暢快笑聲——很明顯包含嘲弄的意味:“哈哈哈哈——仔細想想,這一條準確的‘規則’,本身就與你們追求的‘情感’存在衝突啊。這是律法的規矩。”

  文道之中,很自然的包含著“版權法”的理念。

  這乍一看應當是自然而然的吧?畢竟,抄襲者又如何有資格封為聖人呢?

  但是,違和感卻就在這裏。

  “我族也有類似的規矩啊。”王崎停下笑聲,喘了口氣:“當大眾需要更多的作品,當作品被具備了正麵的社會意義,一個文明,就自然而然的會開始鼓勵創作者進行創作——藝術麵向市場的時候,財帛就必然會出現。哦順便提一句,對於你們來說,這個‘財帛’可以替換成‘文氣’。作者們認為他們應該擁有複製自己作品的權利。版權概念隨之產生。”

  幼帝愣愣的問道:“保護這個……‘版權’,難道不對嗎?”

  前世的記憶實在是太過混亂了。王崎記得一個“藝術家反對版權保護”的故事指斯派德·羅賓遜《憂鬱的大象》,一個叫亞倫什麽什麽的黑客《互聯網之子》亞倫·斯沃茨,因反對“知識產權”而被聯邦政府“迫害”並最終自殺,以及北歐的某些盜版支持政黨。他一時之間竟無法分清這些人哪些是真的,哪些是虛構作品當中,甚至沒辦法分清這些不同個體或群體是為什麽反對版權保護的理念。

  但是,他不會為此詞窮。

  王崎點了點頭:“當然對啊——但是,版權有一個規矩,那就是隻保護表達,而不保護思想。”

  這句話過於直白而粗俗。但是沒人會去為此而指責王崎了。

  版權隻能保護表達,因為作品的相似度是可以衡量的。但是,作者的思想無法在法律可接受的範圍內進行衡量。

  如果用音樂來說,那就是“翻唱”與“變奏”吧。

  同樣的歌謠,同樣的樂曲,在不同的演繹者手中,可以表達出截然不同的意味。同樣的一段旋律,或許有些人會用它表現理想的慷慨激昂,而有些人則會用它來表現愛戀的美好。

  而同樣的事情,也可以放在文學上。嶽飛一曲《滿江紅》,那是千古忠義。而若是同樣的句子,出自秦檜之手,那這首詞怎麽看都透著慢慢的虛偽。若有人說譚詞同寫了“引刀成一快,不負少年頭”,那這詩自然是慷慨激昂的——可實際上,它的作者叫汪精衛。

  但是在法律麵前,嶽飛寫的《滿江紅》與“如果存在”的秦檜《滿江紅》,必然是“一樣”的。

  “表達”與“思想”,實際上是分開的。

  也正是因為如此,法律上,還存在著“無意識抄襲”的罪名。

  披頭士的主吉他手兼主唱之一的喬治·哈裏森在1971年被指控抄襲。他的作品《My S Lord》被指控抄襲一首叫做《He's So Fine》的歌——這是地球曆史上第一次鬧上法庭的“音樂抄襲”案件。

  而最終的結論,則是哈裏森曾經聽過原告的歌,然後忘了它。而在創作的時候,他又無意識的引用了這一首歌的旋律。

  而這個案件甚至燒到了披頭士的每一個成員身上。查克·貝裏和約翰·列儂的《me Together》被指控抄襲《You 't Catch Me》。小野洋子則被指出《Yes, I'm Yel》與三十年前一首老歌重複。

  到了八十年代末,歐美流行樂壇就變成了一個可怕的狩獵場——每一個有名望的音樂人都在獵人的目標之內。

  ——你不可能記住自己聽過的所有旋律。如果你不自覺的引用了,哪怕是用來表達與原作者完全不同的思想,那麽在法律上,這就是“抄襲”。

  甚至於說,被認定是“無限可能”的幻想類文學,同樣存在這樣的困擾。

  範·沃格特《太空警犬之旅》與《異形》,1980 年科幻作家本·波瓦和哈蘭·艾裏森《碧露》與《未來戰警》……

  文學之中,甚至存在一個詞語,叫做“文本間性”。其提出者茱莉亞·克裏斯蒂娃甚至認為,僅從文字上看,並不存在完全原創的作品,一個作者讀過的書,聽到的話,也不可能完全隔絕於其文字之外。

  王崎張了張嘴,沒有說完。他隻能朦朧的記得一些例子。

  但是,毓族五十三萬年積累的文化,卻使得宙弘光迅速的理解了王崎所說的一切。即使沒有多少例子,他也聽得懂。

  “實際上,和左相您的對話呢,我就確認了,毓族的文論,是無法完全否定‘客體論’。而在客體論成立的前提之下,‘保護表達’就顯得很怪異了。”

  王崎如此說道。

  宙弘光則跌坐在地上。

  毓族麵對兩重絕望。

  第一重,是“發明”與“發現”的絕望。

  人族的學者,目標一直都是“發現”。他們從不認為自己能夠發明物理定律。而他們的終極目標,則是窮盡道路——最好讓後世再沒有可以研究的東西。

  而若是有人將天人大聖的數據庫擺在他們麵前,他們絕對會無比喜悅——因為他們“發現”了,署名的不是自己。

  而毓族卻一直都是“創作者”。

  因為,他們明白,“創造”是“無窮”的,而“發現”則是有盡的。這是兩重不一樣的概念。

  盡管文化上的“熱寂”,理論上是不會到來的。

  而第二重,就算他們能夠越過第一重絕望,建立客體論,他們對文道的信仰也必然會崩塌。

  他們便從自由的文人,變成了“文道”這尊神的祭祀。

  而悖逆了“文道”固有的意誌進行的創作,將不會有文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