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二百三十一章 陰險的英國人
作者:滿城風沙      更新:2021-08-14 18:52      字數:2591
  (上一章又被刪除了,寫的是港島現在發生一切的原因,實在想不清楚為什麽會有人舉報,難道是罵了英國人影響到了一些人?)

  ??在英國人管理時代,港島的立法局從來就不是民選的,由於它一直是由港督所指派,所以才叫‘局’,叫做立法局,意即它是行政結構的一部分。

  ??但是在九五年,港英政府破天荒地產生了一個民選的‘立法會’,其目的,就是英國人在臨走之前,要製造一個英文裏說的“期望高漲、無法滿足的革命”,一個英國人都無法滿足的革命。

  ??在二零一六年,港島立法會驚爆宣誓鬧劇,部分新當選議員企圖塗改就職宣誓的誓詞,另外還有人趁機冒出分裂的主張,凡此種種,俱是證明了英國人臨行前蓄意在港島製造“期望高漲、無法滿足的革命”的確見效了。

  ??還有一個例子,有兩個在港英時代維持港島治安很關鍵的重要法規,被英國人在臨行前貿然取消了。

  ??一個是“公安條例”,另一個是“社團條例”,在公安條例沒有取消的時期,如有人群要上街示威遊行,非得先向港島警察申請並取得許可執照,如警察不批準,遊行就是非法,警察立刻可以抓人。在公安條例取消以後的港島,示威遊行的人群,隻需要在上街遊行的同時向警察通知一聲就夠了。

  ??所以,這就是為什麽九七年港島回歸以後,動不動就有示威遊行發生。

  ??在以前的社團條例之下,港督對於任何港島社團,隻要他懷疑有裏通外國的情形,立刻可以宣布這個社團為非法組織,並吊銷它的執照,其中包括接受國外的捐款。

  ??今日回頭來看,英國人將這兩個法律取消,其用心凶狠惡劣,實無以複加。

  ??港英時期另一個重要機構是高等法院和終審法院,它們沿襲了英國的傳統,屬於判例法係,法官的判決在司法過程中起決定作用。這與內地實行的大陸法係截然不同。法官的任免也沿襲了英國的終身製,一旦港督任命,除非死亡或主動退休,法官可以終身任職。

  ??在港英時期,任命的法官絕大多數為英國國籍,這一問題遺留至今。

  ??前世二零一六年產生的新一屆港島終審法院的常任和非常任大法官任命中,十七名大法官中僅有兩人為中國香港籍,其餘均為外國國籍或雙重國籍。

  ??他們的判例具有強烈的傾向性,司法界對暴徒的輕判,對警務人員權利的漠視,也對暴行起到推波助瀾的作用。

  ??英國在撤退前培育了一批信奉西方價值觀的公務員隊伍,特別是親英的高級公務員。

  ??什麽亂港四人團等等,都是英國的代言人,比如陳不安生就是一個典型,其他三人為黎之鷹、李犬銘、陳蠅君,他們或是曾經身居高位,或是知名人士,在港島有很大的影響力,他們“言傳身教”,在一定程度上助長了港島一些人從心底裏認可西方價值觀,不認可中國實行的兩製製度。

  ??陳不安生正是博騰一手提拔的,九三年,博騰讓她接替霍德,成為首位華人布政司(回歸後改稱政務司司長)。

  ??港島回歸中國之後,英國人還在時刻惦記這塊土地,英國政府罔顧港島回歸的事實,頻頻對港島事務指手畫腳,挑釁政府。

  ??甚至英國的外交大臣屢次發表聲明,完全歪曲了中國和英國之間的協議,他們試圖聲稱英國在港島保留了一些權利。

  ??英國外交部發言人也總是宣稱稱:我們是聯合聲明的共同簽署人,通過監測其執行情況,我們正在按照我們的承諾負責任地行事,而不是幹涉……………。

  ??英國人口中的“監測”還“落實”到了書麵上,從回歸的第一個月起,英國政府開始發布第一期《港島問題半年報告》。

  ??所以這些事本質上來說就是那些西方人不希望港島真正回歸國家的懷抱。

  ??劉琅覺得自己有必要提醒國家一下,既然已經是一國兩製,那好,不僅僅是政府要港人管理,司法體現也要用港人,是合情合理呀!你弄一幫英國人在港島的司法係統吆五喝六成何體統?當然,你英國人也可以來擔任重要職務,但是前提你要放棄你的英國國籍,必須得是港島籍貫,要不然就一邊玩兒去,別天天逼逼。

  ??劉琅寫了一篇文章,有一萬多字,文章裏闡述了港島在回歸之前所麵臨的各種問題,財政、法律以及教育等等,尤其是司法係統對港島未來的重要性,所以在這方麵國家萬萬不可輕視,一定要據理力爭,即便在現在取得什麽實質性的成效,但也要立下規矩,在回歸後逐漸轉變,不能像前世那樣任由西方人的擺布。

  ??這篇文章先是從西方法律說起,為什麽要說西方法律,那就是港島回歸後還是沿用西方法律,當然,這不是說西方法律不好,畢竟公正是中西方法律的根本,隻要公正就沒有錯,西方法律在西方算是公正,但到了港島那就不是這樣了,在被西方人霸占司法體係的港島絕地不會公正處理,所以國家必須要在司法體係內與英國政府據理力爭,不能妥協,否則後患無窮。

  ??劉琅把文章交給了邵明濤,然後第三天就再次被接到了白為任的辦公室裏。

  ??白為任剛從南方回來,看到這篇文章後第一時間就把國家司法部門的各位主官召集了過來,將這篇文章下發給所有人看,引起了所有人的關注。

  ??說實話,在九十年代初期國家對西方的法律不太了解,覺得這跟自身沒什麽關係,但劉琅這篇文章讓大家注意到了一個隱患,港島是否會像劉琅所說的那樣未來成為一個不公的社會。

  ??“我看這是有可能的,西方人,尤其是英美兩國一貫對我們有偏見,處處不懷好意,劉琅的這個提議太及時了,我們一定要重視!”

  ??國家司法機構的負責人第一個發言,完全同意劉琅的提議。

  ??“沒錯,以前我們還沒注意這些細節,現在劉琅這篇文章讓大家知道了這裏麵的門道,如果真出現劉琅提到的那種事情,我們到時候真的一點辦法都沒有,隻能看著!”

  ??另外一個人這表示讚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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