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章:親愛的r王
作者:
老友鬼鬼 更新:2021-08-14 09:56 字數:2632
001
??Mr王是我們班的一個口碑最好的人,他經常教導我,不要讓自己多一個敵人,多一個敵人不如多一個朋友,他這一點讓我很佩服。
??他永遠不會與別人為敵,也不會得罪別人,別人也不會討厭他,並不是因為他會討好別人,而且因為他說話很尊重別人,永遠都感覺是站在別人的立場思考,真的是那種老好人的那種感覺。
??Mr王其實是有一點靦腆的那種人,他很害羞,但是他真的說話聲音很好聽,像電台主播的感覺,一聽他的聲音就像是一種享受。
??他爸爸對他很嚴厲,家教很嚴,晚上8.30必須回家,吃飯不能玩手機,上廁所5分鍾必須處理好,洗澡最多30分鍾,不看的書必須扔掉,想想都很嚴厲。
??也許是生活在那樣嚴厲的家庭,所以Mr王就自身就帶著一種文雅的氣質,毛筆字也會,鋼琴也會。
??年齡不大,卻很是懂事,很為別人著想,很多時候都是寧願自己吃虧也不說的那種,像個傻瓜一樣。
??有一次下課以後下大雨,我和miss陳都沒帶傘,Mr王知道我們沒傘以後就把他的傘給了我們倆,他說他可以找他的朋友一起遮雨。
??Mr王身體不太好,等第二天的時候就買了一大袋的藥吃著。
??後來我問他:"怎麽了,感冒了,是不是穿得少了。"
??Mr王笑了笑:"沒事,可能穿少了。"
??然後他朋友默默的看了他一眼:"對,就是啊,那一定是。"
??然後湊到我麵前偷偷給我說:"昨天下雨,聽說他把我們倆唯一的傘給別的姑娘了,我們倆淋回去的時候淋感冒了,你說老王這人,居然也懂得伶香惜玉。"
??然後我才明白過來,原來Mr王把他們唯一的傘給了我給miss陳了。
??有時候都不知道怎麽說他了,他有鼻炎,所以走到哪裏都會隨身帶一大包紙,所以我們班的人基本誰沒有紙了就去拿他的,他也特別老實特別大方的給別人,有時候有些人故意拿很多他也不會說什麽。
??我有時候看不過去了,替他心疼,就會說別的同學,少拿點,Mr王就笑:沒事沒事,隨便拿。
??我有時候教育他,他就嗬嗬一笑:好的,下次知道了。
??然後下次還是那個樣子,我說什麽從來不反駁我,但是下次依舊不改。
??002
??有一次下大暴雨,我在家給一個好友寫信。
??忽然接到Mr王的電話,他問我在沒在家,我說在,他說:"那行。好不容易下個雨,我來你家找你。"
??然後我急急忙忙的收拾我亂七八糟的房間。
??後來,雨越下越大,傾盆大雨的那種,還刮大風。
??收拾完了我就給Mr王打電話:"要不,你別來了,特別特別大的雨,我來找你吧。"
??電話那頭我都能聽見特別大的風聲,他說:"沒事,我快到了。"
??後來我就在我家窗戶上看到樓下Mr王的那個小胳膊身材,他手機抱著一個袋子,還抱得特別寶貝的那種。
??他拿著一頂傘,風吹的特別大,他在雨中艱難的行走啊,我看著都心疼,我都怕風把他那瘦胳膊瘦腿的吹跑了。
??後來我去樓下接他,他笑嗬嗬的看著我:"我就是來給你送一個東西。"
??我接過袋子一看,是兩本書。
??他笑嗬嗬的說:"這不,前兩天我們老師說這書特別好,我就看到了嘛,想著給你買兩本來看看。"
??後來他把書遞給我,就回去了,我讓他上樓他也不上。
??我家與他家離的還挺遠的。
??當時拿到書以後我真的感動的不知道怎麽說了,有時候或許最好的友誼就是這樣啊。
??他未曾與我天天聯係,卻在看到某樣東西的時候想起我也喜歡。
??他願意記著,他也願意冒著大雨不嫌麻煩的給我送來。
??他知道我的喜歡,也知道什麽適合我,真好。
??我有這樣的朋友何其幸運啊。
??他是第一個送我書的人,也是送我書最多的那個人,他永遠都是那般懂我,也是那般寵我,我真的很感動。
??003
??Mr王是改變了我一個特別重要習慣的人。
??我以前初一的時候是一個小混子,後來半途才棄暗投明,考了一個不怎麽樣的學校。
??我是一個特別討厭看書的人,也是一個脾氣特別暴躁的人。
??後來上了高中,那時候我們學校裏麵有一個超級超級大的圖書館,夏天的時候空調開著,特別舒服,我就時常在午休的時候跑到圖書館睡覺。
??後來好幾次我都在圖書館碰到了Mr王,隻不過不同的是他是去看書,我是去睡覺。
??好幾次碰到他,都坐在一起,然後我又不好意思說我是去睡覺的,我看他拿的書,我也找了一本,開始看著看著就睡著了,Mr王也不笑話我,反而是叮囑我下次多帶一件衣服,怕睡著了著涼。
??後來就在他的帶領下,我也漸漸喜歡上了看書,各種各樣的書。
??有時候我們看同一本書,交流心得,有時候我們各自看自己喜歡的書,然後推薦給彼此。
??他也會給我講書中有趣的地方。
??以前一直以為水滸傳講的是108個和尚的故事,Mr王不僅不會嘲笑我,還會糾正我的錯誤,並且給我講逼上梁山,武鬆打虎。
??他是一個很懂得尊重別人的人,也是一個很好的老師,他看過很多很多的書,懂得很多很多的道理。
??也正是因為他,才改變了我閱讀這個習慣,並且這麽多年了,還能繼續當做是一種樂趣,全都是因為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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