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6節 久米村條約
作者:比薩餅      更新:2020-03-22 12:15      字數:2399
  大明崇禎元年三月初三,久米村。

  茲大明東南府、大明琉球王國欲堅定兩方誠實永遠友誼之條約及太平和好貿易之章程,以為兩方日後遵守成規,是以東南府軍機處CEO陳衷紀;琉球王國國相尚誌;各將所奉便宜行事之令及欽奉全權之敕諭,公同較閱照驗,俱屬善當,因將議明各條款,臚列於左……

  《久米村條約》主要內容是:

  一、友好:嗣後兩方勢力民人,無論在何地方,均應互相友愛,真誠和好,共保萬萬年太平無事。

  這是明麵上的話,私下顏常武承諾不幹涉琉球王國內政及外交。

  是的,我們不直接幹涉,但會進一步培養親華派,

  設立東南府駐琉球王國的代表處,處理東南府利益及相關事務。

  二、東南府在琉球設立三個軍事基地,分別位於北部為奄美島鏈,中部為琉球諸島,南部為先島諸島,各設一個基地,任由東南府駐軍,其中的一個就設在奄美大島。

  這個島嶼。。。屬於一婦兩嫁,在1611年(日本慶長十六年)九月十九日,當時的琉球國君尚寧王被迫與薩摩藩簽訂《掟十五條》,承認薩摩藩對琉球的控製。同時將奄美五島(即喜界島、德之島、奄美大島、衝永良部島和與論島)。

  琉球人不敢這麽做,出於東南府的要求。。。顏常武這娃想要搞事了。

  自然,尚豐王及一眾琉球人很高興,樂見其成(這也是琉球人願意簽訂條約的重要原因,這下琉球人可以向祖宗交代了),因此顏常武說了一旦回收奄美五島,將交還給琉球人。

  東南府諸人看不上琉球群島!

  地方貧瘠,又沒什麽好的特產,得,讓他們自個兒管自兒,省得我們還要倒貼!

  現在都貼錢了,租金一年一萬個銀元!

  顏常武是這麽說服部下的:“我們不差這個錢,以一萬銀元控製一條航道,無論是軍事上還是政治上,很值得,讓琉球人得到好處,他們國君可以向國人交代,我們也可以宣揚我們不是強搶,還可以此作為援助,讓我們的盟友生活好過一些!”

  自然諛詞如潮,齊讚顏常武仁義無雙。

  除了駐軍基地,條約還允許東南府的軍艦商船在得到琉球王國允許之後,停泊在各個港口,進行補給休整,須遵照琉球王國的稅收及管理法令行事。

  若有東南府人在琉球犯事者,按琉球王國的法律行事。。。但得有東南府代表處的聽審,不幹涉其處置。

  “既然在外犯了事,就要接受處置,我們,不做橫行霸道之事!”顏常武特批了這條似乎對已不利的條款,他臉上露出一絲殺氣道:“我這人,最恨的就在於不顧法紀之人,在外代表了我們的顏麵,敢丟我的臉,琉球王國判犯人三年監禁,我加多一年!”

  “話說回來,既然有我們的聽審,琉球人會給麵子的!”顏常武語氣轉緩地道:“讓犯人回國服刑吧!”

  又是諛詞如潮,齊讚顏常武有如包公般鐵麵無私和仁慈為懷。。。顏常武沒好氣地說他:“俺不黑!”

  ……

  三、將‘媽祖’立為琉球王國的護國神!

  東南府讚助在琉球王國建立多處的媽祖神廟,琉球王國官員負責引領民眾四時祭祀,不可鬆懈。

  這是一個極其重大的舉措,說到做到,顏常武承諾將媽祖榮光帶到世界各地,這隻是第一步,他為推行媽祖信仰而不遺餘力的。

  四、東南府給予琉球王國一係列的援助,包括訓練軍隊、建立醫院、農業輸出技術三大方麵。

  訓練軍隊是件雙贏之事,對於琉球王國軍力虛弱之事,顏常武當然不會幫助他們建立海軍,就算給軍艦他們也養不起,但加強他們的陸地防禦力量還是沒有什麽問題。

  琉球王國派出官員、子弟前往東南府進修軍事訓練,如此就可以培養親東南府派了,東南府慷慨地包下了所有的費用。

  這是武事,至於文事,則不貽笑大方了,琉球王國的之乎者也勝過了東南府多多。

  建立醫院是東南府拿得出手的一個方麵,其東南海軍學院下設有軍醫係,實際上擔任起民間和軍醫兩方麵人才的培養。

  如此。。。有了醫院,市恩給琉球人,更為東南府到琉球的人服務,是件大好事!

  農業輸出技術。。。我們不會把我們的賺錢核心技術給別人,但也希望盟友能夠過得好,不要太貧窮,以免丟了我們東南府的麵子,說看哪,跟隨東南府的勢力都沒好日子過。。。此話在東南府陳衷紀的回憶錄中體現出來。

  因此在《久米村條約》中有東南府派出老農到琉球,教授農業種植技術和水利工程。

  主事的陳衷紀掌東南府農事那是得心應手,他給琉球人指出以蕃薯及稻米為主,種甘蔗及水果為經濟作物以賺取銀錢。

  他對國相尚和道:“你們的甘蔗我們包了,有多少收多少,按市場價給錢!”

  真好!

  四、琉球為東南府提供方便,東南府同樣為琉球提供方便,琉球商船到達東南府,可以進港補給和休整,雙方約定,等同於自己國人。

  這就是擁有“大明”身份的好處了!

  有認同感,說實在的,東南府在琉球駐軍,實際侵犯了琉球的利益,可是琉球人熱烈歡迎東南府進駐,要不是大家頭上都頂著“大明”兩個字,豈有這麽容易?

  ……

  種種有利的條件,讓琉球人深為認同,齊讚這就是大明人!

  陳衷紀和尚和先行締約,然後雙方首腦,東南府督軍顏常武和琉球王國尚豐王各自用印,合約成立!

  尚豐王用上了明朝冊封給他的金印,而顏常武的印章則是玉印!

  上等羊脂白玉雕刻的印章印出“東南府顏”四個字,讓琉球君臣神色稍為古怪,很明白他們遇上了什麽貨色。(敢公開用玉印的勢力其不臣之心明顯無比)

  可是形勢比人強,琉球人隻能夠自欺欺人:好在他們還是大明人,好在他們能夠幫助自己失去的土地!

  所以說,大義名份很重要。

  ……

  是夜,在琉球人的拘留下,顏常武宿於久米村。

  陳衷紀告訴尚和:“……我們東南府自有法紀,非盟友者,將軍級軍官不得宿於岸上,必須回艦就寢,今為盟友,我們才敢讓督軍住宿久米村!”

  尚和連聲道:“……必不負盟約。”

  顏常武不回艦是好事,否則他會擔驚受怕。

  倭人三鬼隆欲炸東南府號大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