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4章 軍規(一)
作者:可憐的貓      更新:2021-08-04 16:26      字數:2616
  人與人之間是始終不平等的,因為人有七情六欲,有自己的私信,這是個殘酷赤裸裸的現實。

  ??在軍中隻要鋪平完整的上升通道,陳諾相信多的是有人想要往上爬,畢竟誰都想要高人一等,享受著他人的尊重和禮遇。

  ??陳諾決定在軍中士卒中實行等級製度,士兵分為上中下三等士兵,下等士卒貫以“勇敢”名號,中等士卒則是“雄猛”,上等士卒則是“果毅”。

  ??這是乞活軍軍士的等級製度,以士卒們個人技藝較量評判為主。

  ??上等“果毅”三則,中等“雄猛”三則,下等“勇敢”三則。

  ??每個等級的士卒都有著不同的待遇,一月一考,三月一大考,每次大考根據是士卒們的技藝表現,進行等級活動升降獎懲。

  ??每個等級的士卒餉銀不一一樣,平時生活吃飯穿衣裝備等待遇也不盡相同,其中“果毅卒”待遇最優,在軍中可以見到甲長和隊官可以抱拳施禮免除下跪軍禮,同時以後的升遷,“果毅”等級也是升遷考量的重要標準。

  ??因為是上等兵,“果毅卒”裝備上可領盔甲一套,吃食上肉食也會多一點。

  ??同樣的中等“雄猛兵”可以挑戰上等兵,隻要在大考挑戰成功就可以成為上等兵,領取上等兵的盔甲裝備和享受上等生活待遇。

  ??當然了三個等級的士卒,總共九則等級考核有人原地踏步或者退步就被加以處罰,以免軍士生出懈怠不思進取的心思。

  ??關於上中等九則技藝等級如何考核,陳諾自然列出了一套標準。

  ??先是遠程射擊考核,射程八十步,立靶,高五尺,寬二尺,總共射擊十二次,中靶九次為上等下則,中靶十次為上等中則,中靶十一次和滿中者則是上等最優者。

  ??中等兵評判標準則是六到八次中靶,下等標準則是三到五次,下等評判標準極其突破下限了,尤其是下等下則,十二發中三。

  ??這樣的成績放在哪裏都說不過去,陳諾為此特別規定,凡是下等下則有累計三次者開出軍籍,下等中則五次者開出除軍籍,下等上則累計有七次者開除軍籍。

  ??陳諾不希望有下等兵,即使有那也希望是很少,畢竟下等兵評判標準陳諾放的最低了,長時間列居下等而不求進步,陳諾要這樣吃白食的廢物兵何用?

  ??鎮撫官對於火銃兵要嚴密監管,特別是戰時,為了防止有的銃兵濫竽充數,鎮撫官先要看各兵銃口是否噴出火光和煙霧,再是看火銃噴出的煙圈,煙圈向上則是向天放者,煙圈衝地煙土騰起,就是向下放者,凡有犯者重治。

  ??陳諾選兵不要城市油滑之人,而是鄉野老實之人,看重選兵的伶俐,力大等品質。

  ??用富有膽氣之人,加上力大,伶俐,魁梧,再學習武藝輔佐,自然練就一支精兵。

  ??對於各兵種的裝備安排也不能馬虎,要根據各兵的性格特點選出他們適合的兵種職位。

  ??銃兵自然要視力好,雙臂有力穩健,長時間舉起不顫的兵,刀盾兵要健大雄偉,富有膽氣,長槍短兵則適用那些精敏有殺氣之人。

  ??關於近戰武器的訓練考核規則,長槍兵先是團戰考核,二十步外設一人形木耙,人形木耙眼、喉、嘴、心髒、胸部、腹部、腰眼等各處部位安木球多隻。

  ??槍兵考核時,先是要瞠目大虎呐喊,先聲奪人,然後向木耙衝鋒刺擊,刺擊拔出將木球挑於槍尖上才為合格。

  ??刺擊九次,九次全中為上上等,八次為上中等,七次為上下等,依次往下類推,下等兵的處罰安排和下等銃兵,累計達到一定次數就開除軍籍。

  ??這是槍兵團戰刺擊考核,同時還有個人技藝考核,陳諾看不起那些花架子武藝,畢竟這在戰場上毫無用處反而會耽誤士卒們的性命。

  ??乞活軍的一些訓練都要簡單實效,以擊殺敵人為首要目標。

  ??長槍兵單人訓練,要講究單兵個人素質,戰場上有時候需要槍兵團戰也有的需要亂戰,特別是在追殺敵人和己方潰逃時候,單兵個人技藝就顯得重要了。

  ??長槍單人用之,如圈串,則是學手法,進退則是身法,步法,除了這些其它單舞者都不學。

  ??“長兵短用說”要貫徹到每個槍兵的心裏,切忌長槍用老,在一擊不中情況下要麽用步法拉開距離,要麽用手法縮回槍身。

  ??槍兵單人考核時,二兵為一班,二人持槍相對拚殺,分槍即進中者為上等,若槍分不知進,歇槍等他人入者為下等。

  ??刀盾兵的考核則是簡單多了,一是要抗壓防禦能力,最次等要遮蔽住自身,中等則是要遮蔽自身和身後袍澤,最優等則是不但能防禦還能順勢拔刀反擊。

  ??刀盾兵可不是普通兵種,優選魁梧力大者,多是老兵充用,要有豐富的搏殺經驗。

  ??還有擲彈隊和火炮隊的考核,騎兵隊和夜不收隊伍的考核也要安排上,全軍除了中軍隊,都要考核。

  ??陳諾的中軍親衛隊待遇最優,這選拔的兵卒都是從各部遴選出來的上等兵,裝備,餉銀的待遇最好。

  ??對士卒有著嚴密的安排外,各級軍官也要有著嚴格要求,陳諾要立下軍官負責製作為軍內升遷貶罰的考核標準。

  ??為官為將者優先一點要身先士卒,與麾下兵士共同進退,要對手下兵丁生命負責。自家隊伍傷亡過多要罰,看見友鄰隊伍有難不救也要罰,擔任任務完成不了要罰,種種這些都要首先問責軍官再然後是士卒。

  ??戰場之上對軍官士卒嚴格規定,誰敢臨陣退縮,當場割耳,退兵之後檢查沒有耳朵的人,誰沒有耳朵就砍誰的頭,長官若是敢包庇就連帶著砍長官的頭。

  ??當逃兵乃是大忌,逃兵若逃要連坐之法,一甲之內連同甲長都要嚴懲不怠,責打軍棍,扣除軍餉,甚至直屬的隊官和把總都要接收懲罰。

  ??陳諾定下了賞罰分明的嚴格規則來約束自己的軍隊,確保每個人都能夠奮戰殺敵,每個隊伍間可以相互照應,不生異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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