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一十八章 汪處長的煩惱
作者:一茶三酒      更新:2021-07-27 13:35      字數:2849
  李中強聽了王北軒的話猶豫了,看著王北軒堅定地眼神,李中強沉默不語。

  ??王北軒沒有說話,靜靜地等著李中強的決定,在王北軒的心中,李中強一定是在糾結。

  ??不過想想也對,畢竟王北軒和李中強非親非故,認識時間又沒有多久,李中強真要是想都不想直接同意,事情才奇怪。

  ??不過看著李中強還是在猶豫,王北軒心裏還是十分開心的,畢竟李中強沒有直接拒絕就是還有戲。

  ??李中強猶豫了半晌,最後還是沒有扛得住王北軒真摯和堅持的眼神。

  ??李中強猶猶豫豫道:“你真的想去試試?”

  ??王北軒一看有戲,連忙點了點頭。

  ??李中強道:“行,那就交給你了,接觸的這麽長時間,看得出來,你是一個好孩子,那就麻煩你了。”

  ??王北軒聽著李中強答應了自己,一時之間沒有反應過來,緩了一會兒之後,王北軒再一次對李中強表了個忠心。

  ??李中強猶猶豫豫地點了點頭,李中強想了想還是說道:“小王啊,不是我不相信你,隻不過這些確實是我攢了一輩子的錢,我還是想要謹慎一些。”

  ??王北軒點了點頭道:“應該的,李部長您想怎麽辦?”

  ??李中強想了想之後說道:“我把錢打到你的賬戶上,同時你給我寫一份借條吧,然後我們可以在借條上寫明:你以基金公司作為抵押跟我借錢。

  ??也就是說,如果以後不還錢,我可以直接接受那個基金公司。

  ??當然了,我依舊不能持有基金公司的股份,那個時候我會直接將基金公司申請破產清算的。

  ??到時候也不需要你還錢,你看怎麽樣?”

  ??王北軒想了想,覺得也沒什麽問題,他此時沒有想到,為什麽李中強不用這種方式找別人試一試。

  ??看到王北軒同意了之後,李中強叫王北軒先回去,等他準備好了借款合同和資金之後再找王北軒。

  ??李中強沒有讓王北軒等多久,一天的時間李中強就準備好了需要的一切。

  ??第二天,又是在李中強的辦公室,王北軒和李中強簽署了借款協議。

  ??李中強也將準備基金公司注冊的500萬元資金,打到了王北軒的賬戶上。

  ??在李中強將錢款打到了賬戶上之後,和王北軒商談了一下之後的時間安排,王北軒就去辦理了離職。

  ??說來也巧,王北軒的離職也就是在林修然離職之前不久。

  ??李中強在自己辦公室的窗戶上,看到辦完了離職的王北軒離開財政部的時候,關上了自己辦公室的門,掏出了抽屜內的另一部手機,打了個電話。

  ??電話接通後,李中強道:“人我已經找好了,計劃已經可以實行了。”

  ??電話那邊先是沉默了一會兒,之後道:“嗯,好的,我知道了,之後的事情就由我與你選的人溝通吧。”

  ??李中強嗯了一聲,便掛斷了電話。

  ??王北軒的心中異常的興奮,他覺得自己大展拳腳的機會馬上就要來到了。

  ??王北軒離開財政部沒有多久,之後便接到了李中強的電話,電話中李中強給王北軒了一個電話號碼。

  ??李中強告訴王北軒,這是他之前說的那個朋友的聯係方式,讓王北軒之後直接和這個人聯係就可以了。

  ??王北軒看了看時間還早,趕忙打了過去,電話接通後是一個中年男人的聲音。

  ??王北軒簡單做了個自我介紹,說明了一下情況。

  ??電話中的中年男人爽朗地笑了笑道:“原來你就是小王先生啊,強子都跟我說了,你放心跟著我,我會帶你好好學東西的。”

  ??之後兩人又客氣了兩句,便約了個時間見麵詳談。

  ??王北軒此時坐在約定的地點等著約好的中年人。

  ??而剛從老者那出來的中年人,也向著和王北軒越好的地點行去。

  ??首都,證監局,這個在首都隸屬於證監會的下屬組織中,汪處長正帶著人在研究從林玲那裏帶回來的東西。

  ??其實汪處長他們也有點不耐煩了,都說狡兔三窟,誰想到查個案子也會這麽麻煩。

  ??華夏中免這個案子,最後的幕後黑手通過遠程操縱的手段。

  ??左控製一個電腦,右控製一個電腦,讓人煩不勝煩,而且從控製電腦留下痕跡的情況來看,分明是有區別的。

  ??有一些痕跡比較隱蔽,而有一些痕跡很明顯是故意留下來的,是用來誤導監管機構的。

  ??一直被人當猴子耍,讓汪處長很不開心。

  ??不過所幸,已經查到了最終的控製設備,並且已經將設備帶了回去。

  ??和在財政部的時候不同,在財政部的時候,雖然也檢查過,但是畢竟是便攜的可攜帶設備,準確性上還是優待提高的。

  ??現在將林玲的電腦帶回證監局,用專業且正規的設備檢查了之後,還是沒有發現什麽端疑,最終確認了,這台設備就是控製一切的終端。

  ??這個結論讓汪處長鬆了一口氣,之後的事情就需要汪處長煩心了。

  ??汪處長此次並不是以什麽技術顧問的形式參與的,而是此時此刻這個案子的第一直接負責人,也就是說需要破案的,可不是僅僅在技術上解決就可以了。

  ??汪處長可不傻,相反,汪處長心細如發,他雖然可以確定,最終端的電腦就是林玲的電腦,但是擺在汪處長麵前的難題就是:林玲是怎麽做到的?

  ??要想破案,除了要有動機,證據,還要有方法。

  ??動機一定是有的,證據倒是有,但是不直接,這本就是林玲的電腦,上麵有林玲的指紋一點都不奇怪。

  ??至於監控器由於角度問題,根本就拍不到林玲工位的情況,換句話說,汪處長沒有辦法證明,有人通過這台電腦遠程操控其他電腦的時間,這台終端電腦前坐的是林玲。

  ??而且還有一個李中強詢問的,很重要的問題,林玲就是一個普通人,甚至都不會安裝軟件,她是怎麽做到這種頂尖黑客才能做到的事情呢?

  ??汪處長知道,這個問題如果解決不了,自己就結不了案。

  ??如果這個結果公布出去,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林玲是被冤枉的,畢竟普通人可沒有這個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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