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開庭
作者:
青山狐 更新:2021-07-21 16:36 字數:3024
樹子道:“隻要能夠把胡閣救出來,這些事情全都無所謂!”
??智代最後確認了一下自己手中的資料之後。
??“好了!我們直接去法院等著開庭吧!”
??在抵達法院之後,智代便和三人分開了。
??古河姐妹和樹子便留在了一個小房間內等待著未知的命運!
??下午兩點三十分被告,公訴人,法官,辯護人入場!
??現在的胡閣已經完全沒有之前在列車上的樣子了!滿臉胡茬,頭發淩亂的遮住了自己的臉頰,因為與被告人具有血緣關係,所以樹子沒有資格作為證人。
??正坐在旁聽席上的她,在看到胡閣的樣子之後,不禁忍不住留下了淚水!
??胡閣在看到樹子之後愣了一下,隨後喊了一聲:“樹子姐!”
??看來,胡閣在監獄裏也聽說了他和樹子的關係了!
??“嗯!姐姐在這裏!”
??法官:“肅靜!請被告入座暫時不要發言!”
??被告入坐。
??與此同時智代和另一個女人分別從宣判廳的兩邊入場。
??智代看樣子是認識那個家夥。
??“南風檢察官!好久不見!”
??智代伸出了手,哪位檢察官身高和智代差不多,短發,瞳色有些發橙,看樣子應該是帶了美瞳,或者是帶美瞳的隱形眼鏡,一身正裝的她本來樣子十分嚴肅,但是在看到辯方律師是智代之後,還是笑了笑!
??二人握手。
??“好久不見!”
??就在這時,原本看起來十分和諧的兩個人的中間瞬間迸發出了火花!
??隨後二人分別轉身走向了自己的的席位!
??坐在樹子旁邊的那些旁觀者頓時開始議論。
??“天哪,居然是這兩個人!我還一直沒注意到呢!”
??“南風檢察官不是一直在東京嗎?在她手下被處理的罪犯應該有接近一千人了吧!”
??“智代律師不敗的戰績看來要遭受到挑戰了!”
??“聽說,一年前她們兩個之前還因為一場案件起過糾紛呢!不過那場案子因為這個原因,並沒有讓她們兩個接手!”
??“天哪!遲到了一年的巔峰對決,今天要在我們眼前發生了嗎?”
??法官:“本案為公訴,訴訟原因為被告胡閣吉樂圖涉嫌殺害其同事宮澤美樹, ”
??“現在請當事人陳述犯罪過程。”
??胡閣吉樂圖站了起來說道:“我沒有犯罪,我沒有犯罪!”
??法官敲了一下小木槌說道:“肅靜,請被告人坐下發言!”
??坐在胡閣吉樂圖身邊的兩位警察將胡閣吉樂圖按在了椅子上!
??法官重複道:“好!既然如此,那請你陳述下事發時,你都做了什麽?”
??胡閣原封不動的將那天晚上所發的事情全都陳述了一遍!
??他少有的口齒清晰語言流暢,想來已經在監獄裏麵不知道回憶了多少次了!
??當事人陳述完之後,法官說道:“請公訴方證人出庭作證!”
??法院的大門打開,另所有人意想不到的人出現了!
??宮心士一身正裝,昂首挺胸的走了進來!
??坐在旁聽席的樹子站起身來看著宮心士滿臉愕然!她萬沒想到,宮心士會以公訴方的證人出現在法庭上!
??宮心士此時也看到了樹子,樹子在這裏完全是他預料之中的事情,他嘴角翹起,也不知是笑還是嘲諷!露出了這種表情之後,宮心士繼續前進。
??樹子的目光隨著宮心士的慢慢移動,直到他落座,樹子才全身癱瘓般的重新坐回到了座位上!
??法官:“公訴人證人,你當時事發時在旁邊嗎?”
??宮心士搖了搖頭說道:“不在,當時我在距離案發地五十公裏車程以外的機場附近,等待著被告人為我送來我談判需要的文件!”
??法官:“那,你有什麽證言或者證物嗎?”
??宮心士道:“我在辦公室內安裝了小型攝像頭,而攝像頭又恰好拍到了一些案發現場的畫麵!雖然監視員工工作,有些不道德,但是也正是因為這樣,才有了寶貴的證據!”
??法官:“與本案無關的事情就不要說了!請說出你看到的,或者知道的事實情況!”
??宮心士點了點頭說道:“好的法官!被告人是案發當天到我公司麵試的一位員工,因為是副社長介紹的,所以我便想要親自審核一下他的能力如何!”
??“麵試過程中,被告胡閣吉樂圖曾經數次詢問過被害人宮澤美樹小姐的個人信息,包括電話,住址,還有婚戀狀況!”
??“個人並未透露,但是由此可見其早有預謀!”
??胡閣吉樂圖聽到後立馬大叫道:“你胡說!我沒有,一直都是你在問我問題,你是公司社長,你……”
??咚!
??“被告人請肅靜!”
??巨大的聲音和法官嚴厲的語氣再次激活了胡閣吉樂圖懦弱的內心,他低下了頭閉上了嘴巴!
??法官見狀對宮心士說道:“證人請繼續陳述!”
??宮心士道:“而在晚上我也確實打電話讓他去公司取文件,但是我卻並不知道他已經飲酒了!”
??“文件我已經整理好了!就放在宮澤美樹小姐的打印機上,理論上從上樓拿文件再下樓的時間,應該不超過十分鍾才對!而且那是晚上,不存在等待電梯的問題,如此一來時間應該更短!”
??“之後,在我見到胡閣吉樂圖先生的時候,胡閣吉樂圖先生的脖子上有明顯的吻痕存在!”
??“好了!我的發言完畢!”
??這是智代和南風同時舉起了手!
??“我有問題!”
??法官道:“公訴人先問!”
??南風道:“證人,你是幾點給被告打的電話讓他去取文件的?”
??宮心士道:“八點四十一分!這個手機上是有記錄的!”
??“那被告抵達的時間呢?”
??宮心士道:“九點五十左右吧!這個我倒是不太清楚了!不過機場的攝像頭應該有記錄吧!”
??南風道:“也就是說,被告用了一小時左右的時間,便從他住的地方,抵達了公司取了文件,然後再送到了距離公司五十公裏以外的機場?”
??宮心士道:“根據我公司門口的攝像頭來看他們大概在公司樓下呆了大概三十分鍾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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